中机教协产〔2025〕05号
关于开展“机械工业教育产教科融合
卓越贡献者资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院校、企业、科研院所: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总结“十四五”时期机械工业教育领域产教科融合实践成果,鼓励宣传在校企协同育人、技术技能创新、产业服务赋能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一步推动机械工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委托其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开展“机械工业教育产教科融合卓越贡献者资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 “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战略任务。立足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通过宣传产教科融合先进典型,推动机械行业教育与机械产业统筹融合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与技术保障。
二、评价目的
系统梳理 “十四五” 时期机械行业院校产教科融合工作成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与创新模式。宣传在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案列,发挥其引领作用,激励全行业院校深化产教科融合内涵建设,破解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结构性矛盾。
三、评价原则
1.政策引领,聚焦行业:严格对标《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政策要求,紧扣机械工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
2.公开公正,择优遴选: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规范评价程序,明确评价标准,确保评选过程透明、结果权威。
3.注重实效,突出贡献:以实践检验为核心,重点考察成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示范价值,反对形式主义。
4.分类评价,精准激励:针对不同特点设置评价维度,兼顾综合贡献与特色突破。
四、评价范围
1.会员单位中直接领导和参与产教科融合方案设计、实践实施的管理人员及教师。
2.有关单位推动产教科融合工作的相关人员。
以上申报者需从事产教科融合工作满5年;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申报名额在2人以内。
五、评价程序
(一)申报推荐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卓越贡献者资质评价” 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带典型案例可推广展示宣传材料。
2.申报材料需附支撑佐证材料,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电子版(PDF 格式)至协会指定邮箱与地址。
(二)专家评价
组建评价专家组,采用 “综合评审” 方式形成初步评价建议名单,报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官网、官微公示。
(三)公布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评价结果将在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举办的“产教融合高质量赋能院校建设高水平专题会议”(见中机教协〔2025〕43号)上颁发资质证书。
六、联系方式
1.请务必于10月31日之前将盖章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快递至产教科融合委员会秘书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cjk231028@126.com;
2.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西区16号楼1206室;邮编:100020。收件人:马文硕,联系电话:13810542075(同微信)
附件:1.“机械工业教育产教科融合卓越贡献者资质评价” 申报书
2.“机械工业教育产教科融合卓越贡献者资质评价”评价标准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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