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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机械行业教育教学名师等资质评
发布日期:2025-02-28 20:51   

  

 中机教协[2025] 03 号

 

关于开展“中国机械行业教育教学名师等资质评价”

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评价主体作用和学术评价方式,激励、调动机械行业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机械行业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产业与教学的融合和发展,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决定在全国机械行业教育系统开展“中国机械行业教育教学名师等资质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资质评价,挖掘和树立一批在机械行业教育教学领域表现卓越的教学名师、先进工作者及先进集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机械行业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促进机械行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为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评价范围

教学名师:在机械行业教育相关院校(包括职业院校,含技工类院校、中专类学校、高职、职业本科,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的一线教师;在机械行业企业中,承担员工培训、技能提升等教育教学任务且经验丰富、成果显著的企业教育工作者。

先进工作者:机械行业教育领域的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一线教师等,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机械行业企业中积极参与教育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先进集体:机械行业相关院校;内设培训部门、与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机构等的机械行业企业。

三、评价标准

教学名师: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在指导学生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团队在全国性机械行业相关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近5年主持或参与企业横向课题,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建树,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相关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相关专业教材1部以上。

先进工作者:热爱祖国,模范遵纪守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近5年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在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人才培养工作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所培养的学生受到企业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或在企业中快速成长为技术骨干。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如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果。对于企业人员,在产教融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如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等。

先进集体: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明确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在机械行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近5年团队成员主持或参与多项教学改革项目和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注重实践教学环节,与多家机械行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工作成效显著。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规范有序,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能够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申报原则

“中国机械行业教育教学名师等资质评价”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坚持非营利性,评价过程不收取费用。

五、申报时间

2025年 2月 26日起至 3月 31日。

六、申报对象

(一)原则上面向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全体会员单位中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适当接受机械行业部分非会员单位的申报,比例不超过年度总申报人数的 30%。

(三)由申报人自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书,确认申报材料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教学名师2人,进工作者1人,先进集体1个。 

七、评价流程

(一)评价程序

申报人及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过期材料不予受理。由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秘书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后提交给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专家独立匿名对每份有效申报书进行评价、打分。

(二)评价结果

1.每个专家评委依据评分因素以及权值表,结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评出分数,然后把所有专家的评分相加为个人总分,再除以专家的人数得出评价对象的平均分。

2.评价结果在协会网站、微信、新媒体等平台上进行为期5天(含非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即生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在异议期内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调查处理并给予回复,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评价结果将在“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上颁发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1.凡申报参加资质评价的个人、单位请务必于3月31日之前将单位盖章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快递至协会秘书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邮箱。

2.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群苓 13683344544(微信同号)刘亚琴:13601325688(微信同号)

邮箱:jyxh9175@163.com

快递地址: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4010室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附件: 1.中国机械行业教育教学名师资质评价申报书

      2.中国机械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资质评价申报书

3.中国机械行业教育先进集体资质评价申报书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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