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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
发布日期:2014-12-18 11:38   

 

关于开展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征集与认定活动的通知


 

中机教协[2013]11

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将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作为人才强国的战略举措,与加速产业发展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当前,职业院校培养的技能人才的水平和质量存在着与企业用人要求脱节,滞后于企业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的现状。为解决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保证机械行业企业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历史任务,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单位,将联合机械行业专业协(学)会、骨干企业和相关职业院校,共同开展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简称:创新实践),为此,征集与认定“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实践主要内容

创新实践将以服务企业人才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以产教融合为主线的职业教育创新实践活动,构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紧密衔接的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助力机械工业转型升级。拟开展的主要活动包括:

(一)成立机械行业教育培训协作联盟

主动适应机械工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构建机械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成立由机械行业院校、企业、专业协(学)会参加的教育培训协作联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研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完善机械行业人才培养渠道,强化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促进企业职工素质提高,推动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化,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合作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创新实践活动

以校企合作为依托,开展职业院校师资队伍素质提升活动,大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专业实践与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教师的制度化双向交流;针对机械工业转型升级关键基础领域、技术发展重点领域和企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职业院校专业创新及其资源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与企业技术水平同步提高。

(三)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按照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推动建立基于行业需求和企业用人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学历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技术技能评价证书有机结合的培养模式,形成产教互动、学用衔接的多元评价机制,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和便利,为学生提高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能力提供引导和帮助。

(四)开展企业技术文化进校园活动

大力弘扬和传承机械行业先进企业文化,促进素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行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行业企业的双向认同度和适应度。通过在职业院校中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方式,开展行业工程技术专家、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使企业的先进技术技艺和职业美德进入到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去,得到有效传承,满足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五)组织实施服务企业发展战略的专项行动

按照校企“共建、共管、共用、共赢”的原则,推动在有条件的行业重点和特色职业院校中,建立先进制造技术展示与推广应用中心、企业技术服务中心、产学研用合作基地和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等校企合作平台,加大相关企业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入教育市场的引导力度,有效服务企业发展战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二、征集企业范围

本次征集对象主要为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坚持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绩,或将来愿意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机械行业相关企业。

三、认定条件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影响和信誉较好,了解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和规律,与相关院校建立了或未来有计划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

2、企业有重视人才培养的传统,能自觉将合作育人、合作发展融入人才强企战略,且工作措施完备,有利于持续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实践活动。

3、对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具有浓厚兴趣,愿意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在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愿意为职业院校提供优秀兼职教师,接受合作院校教师实习进修,开展产学研用结合活动。

5、愿意为职业院校提供企业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学生顶岗实习的机会,共同建设校内、外的实训基地,接受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

6、能够参加和支持机械行业教育培训的有关活动。

四、伙伴企业权益

获得“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称号的单位,将作为行业职业教育紧密合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创新实践,并享受以下权利。

1、共享机械行业职业教育优质资源,优先获得人才定向培养、技术与装备推广应用、企业员工在职培训等服务。

2、共享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毕业生信息资源,优先择优录用优秀毕业生。

3、在机械行业职业教育信息平台上发布企业新产品信息、新技术、新工艺信息及售后技术服务等信息,享受平台资源及活动带来的利益。

4、根据企业需要,策划和组织实施专项校企合作、技术或品牌推广、人才培养等特色活动。

5、优先参加全国机械行业教育培训协作联盟和机械行业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在更宽范围、更广领域、更深方向实现校企合作。

五、组织机构

本项活动由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组织,并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审核确定伙伴企业名单。专家委员会负责制订认定标准和认定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报领导小组终审。

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有关具体实施等日常工作。

六、认定程序

 1、申报。企业可自行申报,亦可由合作院校推荐申报。自行申报的企业请填写《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合作院校推荐企业时,请出具《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推荐函》(见附件2),由被推荐企业填写附件1

2、初审。专家委员会根据有关认定条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并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终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最终审核,确定伙伴企业名单。同时,向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部有关部门报备。

4、公布和授牌。活动组织单位将对通过最终审定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授予“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称号,并拟在12月份由教育部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召开的“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举行授牌仪式。

七、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能够全面反映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

2、申报时间和方式

申报单位须在2013111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分别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和邮寄地址。

八、其他事项

1、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均是经国家有关主管单位批准成立,以促进和服务机械工业发展为己任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或职能机构,汇聚了机械行业普通高等教育、各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企业人力资源、职工培训、技术与服务等方面的专家和资源。本项活动皆以深化校企合作,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社会其他机构从事相关活动。

2、伙伴企业认定为首批,今后将视产业发展情况需要,适时增加或补充,欢迎行业有关企业、职业院校对本项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予监督和指导。

3、请接到本通知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亚琴  陈涛

  话:010-68595038  13601325688(刘) 13401133651(陈) 

  真:010-6853788224小时自动接收)

E-mail: xqhz5038@126.com

  址:www.cmedc.com (公告栏可下载本文)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编:100823

附件:1、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申报书

      2、全国机械行业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伙伴企业推荐函(样式)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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