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 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高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 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持续推进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 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推动信息化条件下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实验教学方法 改革,提高教学能力,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实践领域,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鼓励自主创新和拥有自有知识产权。 按照服务与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学校统一的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全 面提供搜索导航服务,及时发布资源应用信息,切实扩大资源影响力度,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大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学科专业、多学校和多地区 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要。探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的新模式,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本次申报单位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和军队高等学校,申报对象是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每所学校应在统筹考虑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 报。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军队院校向军队院校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省(市、 区)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根据申报名额(见附件1)推荐。 3.10月24日以前,将推荐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纸质材料(一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函 寄(送)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高晓杰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403室,邮政编码100082。逾期不再受理。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工作(遴选要求见附件5)着重考察资源的适用性、原创性、导向性以及开放共享的水平和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 下,兼顾学科专业、学校和地区的覆盖面。遴选结果将在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我部授予“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